據悉,日本已加入國際海事組織(imo)香港公約,以確保船舶的安全和無害環境再循環。
3月27日,日本駐聯合王國大使和日本常駐日內瓦代表koji tsuruoka在倫敦imo總部會見了imo秘書長kitack lim,以交存加入書。
通過這一舉措,該國成為該公約的第十個成員,該公約涵蓋船舶的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以及無害環境的船舶回收準備,同時不影響其安全性和運營效率。
根據該條約,船舶必須攜帶特定于每艘船的危險材料清單。船舶回收場需要提供船舶回收計劃,該計劃針對每艘待回收的船舶,具體說明每艘船舶的回收方式,具體取決于其詳細情況和庫存情況。
日本土地,基礎設施,運輸和旅游部(mlit)還與imo合作舉辦了一次關于“船舶回收 - 香港公約早期生效”的國際研討會,以幫助提高國際社會對其重要性的認識。 “香港公約”早日生效。
繼日本加入“香港公約”締約國之后,包括比利時,丹麥,法國,日本,荷蘭,挪威,巴拿馬,剛果共和國,塞爾維亞共和國和土耳其。它們占世界商船總噸位的23.16%左右。
“香港公約”將在至少15個州批準后24個月生效,占總噸位的世界商船的40%,最大年度船舶回收量不低于其總噸位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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