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系統可以有多種操作模式,同樣也可以有多種組織形式,按照現行的發展情況,主要是以下三種形式:
1. 以貨主為核心,組織鐵路、海運運輸,即生產企業和商業企業承擔了供應物流的職責。
2. 以鐵路或海運承運人為核心,組織貨源,安排運輸,即生產企業和商業企業將干線運輸外包給承運部門。
3. 以第三方貨運代理為核心,組織貨源并安排全程運輸,實行全程“一條龍”服務。
在整個物流過程中,無論是貨主還是承運人都是必須存在的,由于各自具備的實力不同,致使其所處的地位不同。貨主的優勢在于有實實在在的貨源,而承運人則有物流比備的運輸工具,作為第三方的貨運代理卻可以提供溝通貨主與承運人各種服務,他們各司其職,發揮各自的能力,共同完成一個物流程序。究竟哪種組織形式最好,同樣要經過市場的檢驗,凡是能夠充分發揮各種優勢,創造最大效益的,就能成功并發展壯大。
裝卸搬運的概念與特點倉庫管理,如何揀貨既高效又準確?物流行業發展需求量大,該如何突破瓶頸大慶海關不斷釋放改革紅利 提升通關效率鄭州首發“四定”多式聯運集裝箱班列 提高鐵路貨運效益疫苗冷鏈的發展難點在哪?創新高!1-5月份金華市快遞業務量18.38億件補貨知識要點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