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門受理。即由運輸部門派人員去客戶單位辦理承托手續(xù)。
(2)下產地受理。在農產品上市時節(jié),運輸部門下產地聯(lián)系運輸事宜。
(3)現(xiàn)場受理。在省、市、地區(qū)召開物資訂貨、展銷、交流會議期間,運輸部門在會場設立臨時托運或服務點,現(xiàn)場辦理托運。
(4)駐點受理。對生產量大、貨物集中,對vi供應,以及貨物集散的車站碼頭、港口、礦山、油田、基建工地等單位,運輸部門可設點或巡回辦理托運。
(5)異地受理。企業(yè)單位在外地的整車貨物,運輸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可向本地運輸部門辦理托運、要車等手續(xù)。
(6)電話、傳真、信函、上網等方式托運。經運輸部門認可,本地或外地的貨主單位可用電話、傳真、信函、上網等方式托運,由運輸部門的業(yè)務人員受理登記、代填托運單。
(7)簽訂運輸合同。根據承托雙方的運輸合同或協(xié)議,辦理貨物運輸。
(8)站點受理。貨物托運單位派人直接到運輸部門辦理托運。
二維貨車即將取消,減輕物流負擔不僅僅是口號冷鏈物流的"痛"與"通"港口物流的特點倉儲物流公司柔性化解決方案成未來趨勢貨運司機為什么要“出逃”?電商倉儲的模式物流貨運服務業(yè)現(xiàn)狀”智能物流,智慧城市“ 荊門傳化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正式啟航